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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23〕84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及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于2023年10月开展山东省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第3次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拟定
二、培训对象
第四期高端班学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8日报到,10月18日返程
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
四、相关要求
(一)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报到,服从管理,认真听讲,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中途请假;
(二)避免去人多聚集处,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