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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下称《暂行规定》)已于2023年8月1日印发,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有关各方增进理解认识、更好推动《暂行规定》贯彻实施,接省财政厅通知,组织大家参加财政部会计司举办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线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将针对《暂行规定》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进行讲解培训,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及《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运用指导,提升执行效果。
二、培训对象
培训面向各类企业财会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人员等实务人员,以及从事会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培训采用网络播放的方式,参训人员通过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网络链接进入免费观看培训(具体方式见附件)。
培训视频播放时间段: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8:00。培训视频时长约100分钟,可自行选择时间观看。
四、相关要求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本所人员自行观看。
附件: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