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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评协〔2016〕3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摸清行业人员现状,做好筹建资产评估行业专业人员登记系统的准备工作,同时加强行业党建工作,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行业人员情况普查的通知》(中评协〔2016〕49号)文件要求,对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人员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普查是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填报。普查情况将作为中评协和监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关机构名称和人员姓名等情况将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规定适时在中评协网站进行公告。
二、本次普查对象是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及省外资产评估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中的全体员工。全体员工指截至2016年11月30日,与资产评估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人员,包括资产评估师、除资产评估师外的评估专业人员、其他人员(如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各资产评估机构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照下发的表格样式,认真填写《(表1)》和《(表2)》。
四、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12月31日前将表格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指定邮箱,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在邮件正文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隋磊鑫 孙继燕
联系电话:0531-82919666 82919688
邮箱:suileixin@126.com sunjiyan1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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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