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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15〕2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2015〕36号)和我省的补充规定,一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评估机构要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本机构的综合评价基础工作,按时提交所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评估机构应于 2015年4月10日之前将填写完成的报表(附件1~附件6)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省注协,协会将机构填报的信息核实、汇总后报中评协。
联系人:隋磊鑫
联系电话:0531-82919666
电子信箱:suileixin@126.com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3月25日